可上訴。
阿德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,但法院認為他提出的「翻攝影片太模糊」,沒法證實是阿勇與妻子,最後判他敗訴。
新北市一位人夫阿德(化名)指控須眉阿勇(假名)明知他與老婆小美(假名)立室多年,卻仍赓續尋求,兩邊雖曾以10萬元和解,但阿勇過後仍繼續與妻子約會。 阿德雖提出朋友在賣場拍到的照片佐證,但照片中唯一戴白色與粉色安全帽的機車騎士,2人都未露臉。
未料,阿德主張阿勇今年1月6日又與老婆約會,違背息爭商定,除要求10萬元違約金外,另以損害配頭權為由,求償50萬元精力安撫金。
但阿勇明知小美是羅敷有夫,卻仍不斷尋求,阿德曾提告損害配頭權,兩邊去年在新北地院板橋簡略單純庭以10萬元告竣息爭,阿勇許諾在阿德婚姻存續時代,不會再以任何方式接觸小美。
判決指出,阿德與妻子小美於2012年娶親,育有2名後代,本來感情和諧。
(示意圖:shutterstock/達志)
人夫控妻偷吃求償60萬 關鍵證據暴光「這緣由」慘敗訴

引用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627000016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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