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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口轉彎「未禮讓行人」遭罰6千元 駕駛拿這1物自救獲免罰

中時新聞網
李啟箖
有駕駛因為路口未禮讓行人遭罰6千元,他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後獲免罰。(示意圖:shutterstock/達志)
有駕駛因為路口未禮讓行人遭罰6千元,他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後獲免罰。(示意圖:shutterstock/達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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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位駕駛於112年7月間開車行經台南市北區公園南路與公園路口時,因未禮讓行人遭民眾檢舉,他日後收到1張6000元罰單,還要去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對此,他不滿提起行政訴訟,並以行車記錄器影像證明,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影像後,認為該車輛左側車身3條枕木紋(約3公尺)處,並未看見行人,最終撤銷駕駛的原處分。

據判決書記載,一名駕駛阿強(化名)於112年7月間,開車行經台南市北區公園南路與公園路口,因未禮讓行人,遭到民眾檢舉,警方證屬實後,對阿強開出罰單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4條第2項,「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」違規行為,開罰6000元,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阿強不服此罰單,提起行政訴訟。

阿強表示,舉發的照片無法證明他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,和行人距離未達3公尺,他也拿出當時的行車紀錄器影像證明,他的車輛左轉彎時,車頭前懸進入行人穿越道時,和行人間距離仍有約4組枕木紋,且直到大部分的車身都離開行人穿越道,車子的左後輪因為還沒離開,才會與前進中的行人距離大約近3組枕木紋,所以認為未達取締標準。


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228003471-260402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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